首先,我介绍一下案件审理情况。近三年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案件近七百件,单案最高标的额为310万元,平均标的额8万余元。此类案件呈现出消费主体低龄化、消费金额大额化等趋势,例如,一起案件中,未成年人为抽取其心仪的游戏盲盒皮肤,仅一晚就充值4万余元;另一起案件中,未成年人因轻信主播关于打赏可送礼物的宣传,一场直播就打赏了8万元。在这些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我们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裁判树规则,督促平台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务,累计为家庭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其次,在协同治理层面,法院强化纠纷化解与源头预防协同推进,一方面,我们开辟了涉未成年人纠纷“绿色通道”,通过“示范判决+调解”模式,提升纠纷化解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家庭的维权成本。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发送司法建议,推动网络平台完善身份验证技术,敦促网络平台切实改进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此外,我们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副校长”普法进校园活动,向未成年人及家庭普及网络消费法律风险,从源头上减少这类纠纷的发生。
最后,对于家长应如何预防和应对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我想结合我们发布的《指引》强调几点具有实操性的建议:
第一,强化账户安全管理。家长要妥善保管各类网络账号及支付密码,定期核查账户流水,一旦发现异常消费应当立即修改密码,及时联系平台;同时,要充分运用“未成年人模式”,设置消费限额,从技术上筑牢安全防线。
第二,建立家庭共治规则。建议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用网“公约”》,明确每日的上网时长、内容访问权限及设备使用的规则,并通过设置奖惩机制,激励孩子主动遵守约定、合理规划用网时间,让孩子在参与中学会自我管理。
第三,注重消费观念引导。通过开设儿童银行账户、发放定额零花钱,鼓励孩子设置储蓄目标;通过增加孩子日常生活中的现金使用机会,并鼓励其参与家庭预算讨论,帮助孩子更直观地理解金钱的价值。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发力。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以此次《指引》发布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孩子们营造清朗、健康的成长环境。





